本人数月前在一个只能左转的lane上,在左转绿灯状态下做了U turn,结果后面跟上了警车,鸣笛以后,因为主路是高速,我慢行30米左右转到小路停下,结果被警察一口气给了两张ticket,一张是不正当的U turn,一张是red light fail to stop.后来才发现两张ticket是两个警察的名字。可能警车上还有另外警察,所以业绩平分了。结果我不服要上法庭,但是hearing office说什么也不能把两张票约在一起,因为我觉得是一件事拿到了两个票,但是人家根本不听,就说两个票,两个警察,就要上两次庭。我拿到两个约定时间以后,最近又收到通知,说是其中一个票的警察要重新约定时间,让我在比事先约定时间提前7天到hearing office再改新的时间。
问一下大家遇见过这样的吗,一件事开两个票,还不是一个人的名字,是需要上两次庭是吧?
这样去改时间,我可以重新选择我合适的时间吗?
我也可以选择不去改时间,还是按照原定时间上庭,说是会在那天改时间也可以,
我有点晕了,怎么做对我比较有利呀。
谢谢群里的朋友可否给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