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4th, 2006, 10:24 | 只看该作者 #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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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IT先生肯定是有租房的诚意的,我也是有出租房子的诚意的,不然,谁都不会闲的发慌来惹这事。 当时之所以有几天的宽限期,确实是因为车位问题没有最后落实,我在前面的帖子里说过了,没有这么一条的话,我是不会签这个合同的。这里有些朋友就此说IT先生是不够精明,而我则是够清楚。还有小人大哥,简直就觉得我是个人才了(笑话我)。可是这正说明当时是有没落实的问题的,IT先生不是因为不够精明而画蛇添足,我也不是大家评价的那么糊涂(当然也没有有些人说的那么阴险)。等到最后一天也是因为我一直在努力找一个可以接受的车位,直到最后才放弃了努力。小人大哥说的一点是符合我的心理的,那就是止亏线,就像卖东西,你总有一个最低价格。 这两天颇受非议的是我追过去取证的事,特别是叫911,简直我就是个泼妇。可是,那些有朋有友生活扎根在这里的朋友是不会理解我这样的人的处境的,我虽然来了一年,可是因为来了就带孩子,另外怕别人了解自己没先生在这里会不安全,所以总是躲起来。确实没有可商量可依靠的朋友。如果有两个朋友,我也不会被逼到那个份上。这里也不怕告诉大家了,前几天那个ID紧急求助,上网找人给宝宝办护照做证明人的,就是我,那么多天我都没找到一个能帮我接一个护照办公室电话的人,最后还是华枫上的热心人帮了忙(我是非常感激的),在这种情况下,1日晚上我能找到谁?“紧急求助”说自己一个认识的朋友回国了,大学同学都不在这里,实在找不到人,是不是就是我今天说的?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没有撒谎。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想到找不到朋友找社会机构,我觉得是很基本的常识。但是加拿大的社会保障虽然看起来很好,可是程序要求严,不像国内,看起来很差,可要找人的时候妇联啊居委会啊一大堆,最好的就是满街的闲人和交通警,看热闹的一群,可是这里是见事就躲,HOUSE区更是家家关门闭户,我叫HELP就是不敢去敲别人的门求助(国内可以,这里说是骚扰),是希望有人会走出来帮忙。 我为什么很多事情上委屈求全(保姆的事上就很多人不明白,包括一个FRIDO?)朋友甚至笑话我高薪请了个妈,就是因为老公不在这里,她甩手一走我月子都没法过(大家不要批评我老公不来,他确实有很特殊的事拖住了,有时就是祸不单行),并不是甲方就是主动乙方就永远被动的,就像老移民未必比新移民强势。但也就是如此,我才会体谅别人的难处,处处想做的好点,结果反而套住了自己,那次有个姐妹上网找人临时看宝宝,也有很多非议,可是我就是太理解她的难处了。我同意share房子是想让IT先生太太来了就有个便宜地方住,不想share了不完全是孩子,是自己也怕不安全,方便倒是其次,带着孩子安全问题是第一的,这两天有人提到小东岳的事,确实是教训。所以我不想和别人share.如果我老公在,我腾个房间给IT先生一家住,大家克服一下就好。可是这住进来一个大男人,我大人还好,孩子不安全啊。这都是回头想的问题。开始答应share是出于一种体谅别人的本能,可是现在都变成这是套住IT先生这个租客。心里老觉得窝囊就是因为这些。或许我是好心办了坏事,可是天地良心,我本意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 狗大叔对我请保姆、独住公寓评价很多,现在就在这里告诉大家,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和因为我单身在此。也提醒那些想 省钱的单身姐妹,这钱千万不要省。不知道你会遇上什么人什么事。讨论东岳事的时候有人说是东岳父母刻薄,有一个朋友说也有人就是报复心重,一个同学被高中同学杀了,只是因为高中时开门不小心碰了那高中同学的头,结果高中同学认为自己没考上大学是因为被他碰傻了。世界上什么变态的人都有,有些人就是仇恨心特别多。所以IT先生说当时那么说只是说个报复话,可是在我眼里就是大事。 我是不是个刻薄成性的人,是个把几十元钱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我在这里已经不想多说,我只是想请大家,永远理解那些你不能理解的事情,另外,能帮忙就帮忙,不能帮忙别伤害别人。 今天既然IT白领这个ID告诉我握手了,我也就放心了。我的封盖帖也是说经过这两天的事,IT先生和我都会有新的体会,会利于事情解决。现在果然是。这也说明IT先生到底也是明白人,不会发展成CM(说笑的,别见怪啊)。 但从这件事上,我自己有很多经验教训,我相信很多人都有所体悟,而这些体会是会对我们移民们在这里艰辛的重新开始的生活有帮助的。昨天本来想告诉大家这些感受的,可是一发出那个要这么才封盖的帖子,就被认为又想惹事,纠缠不休,没法说话了,也就不说了。连我为啥能带着孩子码这么多字都被人怀疑,其实很容易解释,1日晚上头半夜都在IT先生那里等他,宝宝在车上也没怎么睡,回来后半夜睡的很香,我也被刺激的没法睡,就写了那个引起风波的帖子,第二天白天宝宝还是很多时间在补她缺的觉,我仍然睡不好,引起的风波又很大,欲罢不能,就在网上回复。两天都过的很混乱。被骚扰电话骚扰报警后,我心里踏实多了。另外有好心的朋友给我悄悄话,说我这样的性格不适宜在网上说话,我就不说了。骂我的人,我只能忍着。帮我的人,等过去这一段,我会慢慢来道谢。 谢谢大家这两天的关心。 再次谢谢大家。 也谢谢IT先生的宽容,给您添麻烦了,请您看在也是单身在国内带孩子的太太份上,原谅我这个糊涂的母亲吧。希望您能找到合适的房子,让太太和孩子来了就能有个愉快的假期。尽量不要去住hotel吧,贵不说,主要是空间太小,生活很不方便,我刚来的时候住接待站,就觉得太不方便了。 有个朋友给我悄悄话,说看我总是把事情说的很细,一定是个很爱惜自己羽毛的人。是的,我非常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哪怕只是一个ID。这也是我老想能把事情说清楚的的原因。有人说纠缠,有人说认真,各有各的理解吧。 原菩萨保佑天下好心人。愿好心总有好报。愿所有人都相信因果轮回。愿每个人都爱惜自己的羽毛。 就以此帖做个真正的封盖帖吧。也算我告别华枫的帖子。华枫给了我很多帮助,可是也给了我很多伤害。我感谢华枫,可是要远离它。我再也不会在上面说什么了。需要感谢的朋友,我慢慢给你们发悄悄话吧。 我真希望坛子里能够给人更多帮助,而不是更多伤害。说句可能让老JOE和各位版主有点不高兴的话,我觉得坛子虽然是自由的坛子,可是基本的公义还是要维护的。公义是维护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东西,离开了这个主题,就会缺乏生命力。我个人觉得ROLIA这点比这里做的好。很多好ID都被一些掐架风波骂走了或者躲起来了。这对华枫的长期发展是会有伤害的。我以前并不是全职妈妈,也是做过点事的人,有这个体会,现在做住家妇是想脱离浮华过平淡日子。仅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此帖于 Jun 4th, 2006 10:52 被 东方龙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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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1:12 | 只看该作者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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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象我一个朋友, 老公在国内很能干,老婆在这边就等着拿身份。女的基本上从来没打过工,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看别人买房赚钱,也高价买了一个出租,自己没能力管,找了个朋友付管理费,结果租客欠她2000多快钱,朋友也不帮她讨,有人建议打官司起诉管理人和租客,她说不用了,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她买的房子也是3年了,现在想卖还要亏几千。可想她有多糊涂,不过她的优点就是不把钱看的太重。所以她也从不和人有纷争。小龙好象我这朋友,经历的事好象不多,做法上老变主意,有出而反尔的感觉。想想给别人造成的麻烦就是陪点钱我想也是应该的。坏人毕竟是少数,如小龙有诚意道歉,并积极帮人家解决问题的话,我想IT也不想那么坏的人,小龙现在扣字眼的做法让人觉得想逃避责任。IT本来就有气,你这样做会更让IT想出口气。小龙多站在对方 角度想想,事情不难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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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1:51 | 只看该作者 #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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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哥们这一帖我怎么感觉不敢苟同啊。我怎么就觉得小龙就是太处处为人着想了才至于如此的? IT小子说他最错的一点就是不肯签收,其实还有一点他没说,那就是给小龙的管理公司投诉的事,这两件事加起来,无论如何我不觉得他是个好鸟。就是树什么妹妹说的那句话,损人不利己,是最下贱的小人才做的事,损人利己,才是高级小人。 小龙妹妹的帖子从头到尾都实实在在,不然的话小人也不这么上赶着为她做公道了。搞的比老婆生孩子还上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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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1:55 | 只看该作者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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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楼上的楼上 那个假装评论但还是指责小龙的哥们lavie,你这个ID就这一贴,让小人看起来好象是IT小子还是不服,穿着马甲又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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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3:17 | 只看该作者 #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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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要么闲的没事做,要么是个非常小肚鸡肠的女人,古人说的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就是租房的p大 点小事,说声对不起,我想也没有人真的会告你会要你的罚款.但你不依不饶的到处发贴,非要给自己讨个公道,it先生原本没有真的想告你,现在也会被气的要告你了. 要讨公道很简单,法院专门处理这种事,你不是有理吗? 去法院啊,你即使在华枫得到大家的支持也不代表你在法院能赢. 你自己很名字自己在做什么,还死抓住不放6月1日前到达是具体到哪一分钟,靠! 你如果和鬼佬做生意早被告了并罚了! 虽然it先生没有写具体是几点,但这是大家公认的公认的义工概念,公司让你9点前上班,你能在9:59到吗?!别耍赖了. 我有个朋友租鬼佬办公室,到期后在当月2日去哪剩下的东西,结果东西都被房东拿走了,包括一台电脑等. 在加拿大合同签的到月底,1号就是房东的了包括里面的东西,你自己不拿走就当做你不要了. 如果你是我的那个朋友是不是要到Toronto Star上讨说法啊! 大家都说了半天了退一步算了,不要争了,这种事说出来都被人笑话. 总体上看整件事你有很多地方欠妥,广告不实,然后有未按时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这么多麻烦你心里居然没有半点歉意,居然还认为对方不讲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念的经! 换做你是对方,你以为能租到房子,跟现在房东说好了要搬走了,但突然对方说没有房子给你,但现在房东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你说你能去哪?! 给别人造成不方便自己还不觉得,你也该有点教训. 希望通过这次事件你能多替别人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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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3:44 | 只看该作者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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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小狗日的,你这段话有水平。小人都要I服了U了,服你这撒谎编故事的本事了。 ----“您猜测我是事主, 我确实不是. 我的主贴是根据您的贴子里的情况, 但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写出来的. 我根据您写的贴子, 能把事情的细节居然写的八九不离十, 这说明了您的主贴基本反映了事实(虽然耍了点小聪明, 以及只站在了自己的立场上.),”----- KAO,你以为华枫哥们姐们都是傻子啊,你不是当事人?家去给你没牙的姥姥去说看她信不? 就冲你这撒谎成性,你的人品就可想而知。下作! busssy说的好,撒谎惯了的人,不值得相信。 你装出个大度的样子,可是处处把小龙扣上糊涂、出尔反尔、不替他人着想的帽子,深海老鱼已经说了,既然合同写了,按合同执行,你不是讲究合同吗?怎么别人认真按合同办事倒成了违约了?小龙不是扣字眼,是现在违约不违约就在于这个日子上面。 还是忍不住骂你:他NND,你小子----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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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3:58 | 只看该作者 #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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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违约的事说成违约,被恶意欺诈(龙丫头明白,IT小狗日的没成功)和威胁,还要让人道歉,龙丫头,不能开这个口,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别真让人给整糊涂了。 小人来的这么晚,龙丫头广告选项问题都看明白了:以自写的说明为准,IT来的时候提到车位龙丫头很惊讶(这点IT小子也没有否认),这还能说她是刻意骗来个客户?好了,IT当面要人第二天送钱给她,恶意不给收据,法庭上见面,都是红口白牙当面说给龙丫头的,倒只是玩笑和气话?轻轻就可以带过去了。 去看看树兄弟的贴吧,清楚极了,小人真的是I服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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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4:00 | 只看该作者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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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强帖,转! -------------------------------------------------------------------------------- [帖子声望: +60] -------------------------------------------------------------------------------- 支持东方龙 IT所做的事情符合法律,但不符合道德规范。BS 1。东方龙去找他签字,为什么要躲起来?有理就走出来签上,"6月1日晚11点"。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理以后找法官解释呗。靠着装乌龟来等着时间过去,有点无耻了点吧! 2。生意是生意。凭什么到管理公司去告状?斩尽杀绝啊。典型小人阴暗心理,自己租不到,让别人也不要租。损人不利己,是最下贱的小人才做的。高级的小人做的是损人利己。 3。本来是件双赢的事。IT家里人来后可以住在有家俱的便宜房子里慢慢治办家俱,找房子。东方龙也可以得到一点收入。结果因为70块钱的车位,双方开始比较谁的损失大。完全可以协商解决的事,变成这样的结局。IT的吝啬不智起了很大作用,把东方龙压缩到极限,最终谈崩了。最后双输。 4。东方龙一直在尽力遵守合同,因为理解有误,才最后出了错。就差一天,也没有给IT造成任何实质上的损失。即使上庭,法官也不会为了模棱两可的字眼,赔偿不存在的损失。要是差了很多天,可能会考虑。Email也是有效的,你不去查Email为什么要告诉人家?告诉别人,就说明你自己认为这是一种可靠的交流方式。自己不去查,责任在个人。法官会因为你自己没按时查Email判别人赔钱吗? __________________ 白天迷糊,晚上睡不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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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4:08 | 只看该作者 #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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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广告为准还是以合同为准?老鱼头说了,以合同为准,既然合同因为有车位问题而留了最后的期限,当然龙丫头不存在需要亏了也给个车位的义务吧? 什么是原则?“说到做到”是不符合合同法滴,说到的东东最后落实到纸上才算数。当然不签书面合同的话就是“口头约定”,那才是“说到做到”,签了合同性质就变了,一切以合同为准。老鱼头,小人说的对不? 签了合同应是“写到做到”才对滴。“说到做到”是IT小子的理解,所以他说让别人租不出去房子就真做到了,PF,可是,BS。典型小人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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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4:12 | 只看该作者 #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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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4:17 | 只看该作者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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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子里还有其他人也说到签合同就是到月底,这是大部分公寓CONDO等从公司租房的说法,租HOUSE和从个人手上转租,不一定以历法上的月份为准,问问房东们是否都是从1号租到31号,问问房客们是否都是必须31号搬出啊?不是滴,大大的错了。很多很多,都是提前通知就可以滴。 小人一家登陆后找房子的日子,就是从个人那里暂时找的个CONDO,3日入住的,过三个多月,注意,绝对不是整月,买了房子收拾好了搬走,乔迁那天是8月8日,小人特别选的好日子,好多朋友来CHEERS了滴。 所以,抓着这点说事的,要不就是真不明白,要不就是故意整小龙滴。 可以去了解了解行情再说,小人很有几个朋友是地主滴,没有必须整月整月租滴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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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4th, 2006, 14:33 | 只看该作者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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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avie]想想给别人造成的麻烦就是陪点钱我想也是应该的。坏人毕竟是少数,如小龙有诚意道歉,并积极帮人家解决问题的话,我想IT也不想那么坏的人,小龙现在扣字眼的做法让人觉得想逃避责任。IT本来就有气,你这样做会更让IT想出口气。小龙多站在对方 角度想想,事情不难解决的。QUOTE] 滴滴滴滴滴,IT小马甲,小人再和你聊几句? 造成麻烦从人情上来说有IT能进一步不退一步的吝啬不智,把小龙压缩到极限(树兄弟说法)导致谈崩的,不是小龙的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嗯嗯嗯,现在看来,倒是IT小子错误理解合同,6月1日就向小龙讨赔钱啦(其实小龙是无需赔的,告也告不赢滴)。 所以造成麻烦从哪方面来说都不能就归于龙丫头的责任,有责任也是沟通不畅的责任,双方都有滴。 怎么是“就是陪点钱我想也是应该的”?看来IT小子不死心,还想拿钱哩,龙丫头不要上当。 IT小子做了那么下作的事不道歉,倒让龙丫头道歉,换谁能做到啊?哪不是被人打掉了牙要她咽下去还要说对不起,硌你先生的手了?龙丫头这个歉是不要道的,要道也要IT小狗东西先为他自己的卑劣行径道歉后,再看看自己有没有什么可以道一下给他面子滴。 合同到了要上法庭的时候,就是扣字眼,尤其是经济合同,IT小子你看来没签过几个合同,所以倒说别人扣字眼,不扣字眼难道本来有理的合同还要主动送钱给你不成?还不如买几袋狗食送给小人的爱犬哩。 IT还想出口气?好了好了,到别人管理公司去已经下作到极点啦,丫的还想搞啥东东,没看到坛子里明白人都说了,什么都有底线的,你自作孽搞到哪天阿SIR找你,管保你小子尿一裤子。 龙丫头,哥哥辛苦说了这么多,都看明白了不哩?看明白了就关机下去看孩子去,带着孩子去shopping,快快乐乐滴,他小子不能把你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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