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9th, 2004, 18:1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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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真是混乱,床上跳起来蓬头散发送他到GO火车站,回家发现胖子早上难得大献殷勤,拿我的车钥匙去发动车顺便把我的家门钥匙锁家里了。气得我头昏眼花:睡衣睡裤,白袜子脏便鞋去上班,牙也是办公室里刷的。 经理瞟了我的鞋子N次,只好在例会上主动招供为何衣衫不整,哄堂大笑。气气气死我 胖子真是个灾难式人物,星期六到朋友家做客,还没进门先把人家门上铁(铁铁铁!)把手揪下来了,顺便把自己手划个大口子。 - 朋友搬家请他去帮忙,走廊上一盏灯挡路,胖子一伸手就把灯摘了下来,不是拧,是硬生生掰的,人家可是新房子啊。 - 他练柔道时候力透防护衣,搞断过对手N根肋骨。所以我们协议打架前他一定先双手互握,举过头顶 - 自家有洗衣房我的袜子还老是丢老是丢。上周在枕头套里摸出一只,他的毛衣里掉出一只,ETC - 这件事是他用来说明家学渊源的:某次去中餐馆,老板女儿和他妹妹一样年纪,一样童花头。他爸出门顺手抄起人家小手就往外拖 - 某次吵架后胖子买玫瑰求和,进厨房抄起菜刀切花梗。我担心:”你不能用剪刀吗,当心手指。“话音未落,他果真差点把手指斩下来。 数星期后我问:”手指怎么样了?“ 他自己摸索一下再给我瞧:”奇怪,完全好了,连疤都没有!我真强壮啊。“ 倒:”喂,你切的不是右手吗?!“ - 以前吵架我叫他去S,他诚恳地说:“不,我想活。” “我和你一起S不成吗?” 他想了想:“我还是想活。” ‘为了爱去S也不行吗?“ 他犹豫了一会儿:”对不起,我还是想活。“ 经过精神和皮肉上的沟通,胖子现在对这个问题很敏感:”不,我不想活!绝对可以为你而S!“ 我觉得这个转变的基础是:他还是很想活,不肯被当场消灭 - 最过分是这个:给他最铁的哥们做伴郎,仪式过后大吃大喝,顺便把人家的结婚证书当场丢了。胖子说:“没关系,我们六岁就认识啦,他也觉得这事怪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老婆好像至今不原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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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0th, 2004, 04: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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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SUN,理解错了吧,这里标准是房价在家庭年收入的3倍以下,不然银行也不给贷款啊 天下英雄,阿童木,我去年自测了一下,1分钟62个。 女性腹肌是比男人有力呀,要不怎么从小只有仰卧起坐的及格标准是女生超过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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