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1st, 2009, 09:35 | #1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Aug 2004
帖子: 150
|
国内的房子要卖,但已经入籍了,国土局说需要多个公证文件
当年买房的时候是用的国内身份证,现在入籍了,委托国内人帮助卖房,国土局说需要以下证明: 1. 公证证明原国内身份证的人和现在国外身份是同一个人。 2. 国内房产证要变更,原登记的户主要改为现在户主的身份。待新房产证下来后才能办理过户。 3. 委托国内人办理,需公证委托书。 总之,非常麻烦,哪位有这方面经历的,分享一下,现在我第一点那个公证都不知道怎么办? 请有经验的朋友帮忙,谢谢!!! |
|
Dec 30th, 2009, 11:43 | 只看该作者 #10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Feb 2009
帖子: 663
积分:3
精华:1
声望: 1
|
引用:
跟你入没入籍关系表示很大 3. 是必须的,委托公证 1.我办的时候也是这么要求的,让在委托书上加上.我觉得无法证明. 你只能在国内找人.你即使换了加国护照,你原来的户口身份证和护照公安局都应该有记录的 只能让他们证明是同一个人,否则你就无法办事 我们有身份证,但人家说的也很有道理.你不在国内居住,那就不是合法证件. 2也是多交涉 我听帮我们办的朋友讲,也是因为国土局或是房管局有过受骗的经历,所以办事特严谨.你想也是无法从公证书上看出真伪,假的都太多了.一旦房子被卖掉了,真正的房主来找他们,麻烦事就多了. 所以你要定下心来,先把委托书做好,其他的就得慢慢办了. |
|
|